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主体包不包括什么

2022-06-08 232人已浏览
  • 严卫其律师

    严卫其律师专职律师

    福建亨嘉律师事务所

    擅长: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92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单位。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能构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计算机技术、知识的专业人员,如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计算机操作、管理维修人员等,主观方面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后果严重”: 一、制作、提供、传输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导致该程序通过网络、存储介质、文件等媒介传播的; 二、造成20台以上计算机系统被植入第五条第(2)、(3)项规定的程序的; 三、提供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10人次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