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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3-09-21 40人已浏览
  • 王雨昕律师

    王雨昕律师团队负责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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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材料分别如下: 1、协议离婚材料如下: (1)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要共同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需要携带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等; 3)本人的结婚证; 4)办理离婚登记应准备的其他材料; (2)受理申请材料,详情如下: 1)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如结婚证丢失,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员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当事人除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外,还需要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2)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双方拿到这个回执单后就可以回去等待了,这时,30天的冷静期就开始计算了; (3)等待30天离婚冷静期,详情如下: 1)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后悔了不愿意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2)冷静期内,你可以主动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当然也可以不去撤回,而是消极的等待这30天过去。当这30天过去以后,接下来的30天内,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双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不离了; (4)申请离婚证30天的冷静期过后,如果夫妻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的,则需在冷静期满后的30天内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离婚协议书3份,协议书中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结婚证; 3)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有效身份证件; 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之前申请离婚登记的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时需接受婚姻登记员的询问并在笔录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会继续办理,对于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将不予办理; (5)登记、拿证。婚姻登记员审查材料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登记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2、起诉离婚的材料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2)户口本; 3)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有3种,具体如下: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如果对方同意当事人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具体如下: 1)当事人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 2)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情况; 4)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如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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