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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老人离婚单位住房怎么分配

2024-04-24 14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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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关于房产的分割处理方式,首先建议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官依法作出裁决。在此,我们将就几种常见的情形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如果一方在婚前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并且已经获得房产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房产应当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对此提出分割要求。具体来说,无论是在婚前即取得房产证,抑或是在婚后取得房产证,只要是一方在婚前全额支付购房款项,都应当被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对此提出分割要求。 其次,如果一方在婚后使用其婚前个人积蓄或者从其婚前个人财产中获取的资金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为何,都应当被视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同样无权对此提出分割要求。这主要是因为,尽管房产证是物权凭证,但是不能仅仅根据房产证的颁发时间来判断房产的归属,而是要结合出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经全额支付购房款项,那么即使房产证是在婚后才颁发的,也应当被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 再者,如果一方在婚前租赁房屋,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并且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为该方,那么此种情况下,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包括贷款购买的房产),那么在离婚时,通常会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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