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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押金可以用作抵扣嘛?

2024-05-16 5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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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通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主会要求房客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然后再缴纳房租费用。押金只有在退房的时候才可以被退回,是不可以抵扣房租的。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依据我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租赁合同中租金条款包括租金数额、租金给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而押金条款应该包括押金数额、押金退还条件等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往往存在先交付押金的情形,之所以需要押金,是为了全面的维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有可能由于不慎使用房屋导致了房屋质量受损或者其他损害出租人权益的行为的,出租人可以扣除押金以弥补亏损。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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