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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可以采取的两种方法是什么

2022-04-10 205人已浏览
  • 黄富威律师

    黄富威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文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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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的两种方法: 1、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是指通过将一家或多家公司合并为另一家公司的法律行为。被合并的公司解散,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在消除各自法人资格的前提下,合并形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合并结果,原公司法人资格均被消灭。新成立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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