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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有哪些方式

2021-12-10 52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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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民主管理的方式有职代会、厂务公开、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 具体情况如下: 1、厂务公开是前提和基础,职工如果不知情,参与民主管理就无从谈起,厂务公开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与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2、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其主要职权有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推荐选举权; 3、厂务公开是指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职工切身利益、干部廉政自律等重大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基本形式和其他形式,向职工公开; 4、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是指由职代会或职工民主管理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依照法律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利的职工代表; 5、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劳动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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