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共有商标权应该如何处理

2024-06-01 6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6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解决两权冲突的途径: (一)驰名商标上的保护 对于商号与商标,驰名商标的规定突破了现行的分别立法体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商号领域。 (二)通过现有法律解释,协调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冲突。 协调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可以通过现有法律的解释来进行。 通过对《商标法》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上弹性条款的解释解决两权冲突的问题,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扩大保护的原则。 2、权利在先原则。 3、禁止欺诈与误导原则。 对商号与商标的统一保护,可以通过对现行法律的解释来完成。但是,由于现行法律规则存在很多的冲突与漏洞,仅仅通过对现行立法的解释难以完全解决这一问题。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一问题,是最好的方法。以立法解决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冲突,除应遵循上述三原则外,还应注意区分具体情况。 对商号与商标的保护,应以事前的防范为主 即在商号与商标的注册登记中,将在先权利作为各自的禁止条件。在这里,商号与商标注册登记的禁止程度有所区别:如果是驰名商标,则相同商标与商号的使用应予以完全的禁止。即驰名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将驰名商标使用于商品、服务以及企业名称中,而不论驰名商标所有人与他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也不论是否存在混淆、误解或欺骗的可能性。 因为如果法院容许或者放任39劳斯莱斯39餐馆、39劳斯莱斯39自助餐厅、39劳斯莱斯39裤子、39劳斯莱斯39糖果存在的话,那么,不出十年,39劳斯莱斯39的所有人就不再拥有这个世界驰名商标。而对于一般商标及商号,对相应商号或商标使用的禁止,应遵循禁止欺诈与误导原则。因为,一般商号与商标影响力有限,适用禁止欺诈与误导原则,相较而言已能为权利人提供充分的保护。如果一律禁止,必将导致检索费用大增,甚至有可能出现商号与商标使用的混乱。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