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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还清房贷如何办理赠与合同

2021-05-10 12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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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房屋贷款没还清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签赠与合同。当事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到银行开具已还清贷款的证明或转按揭申请表,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压手续后到房管局更名过户。 一般来说赠与合同想要生效需要以下条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转移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不限于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也可以成为赠与的财产),因此,买卖合同作为典型的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其相关规定对于赠与合同具有参照适用效力。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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