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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房贷未还清如何办理?

2023-10-14
离婚时房贷未清偿完,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或由法院判决,房产归一人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所有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获得房产一方给对方一定的补偿,这是实践中很多离婚夫妻处理房产时的策略,既避免了纠纷,又能实现平等分配的目的。 首先,离婚时尚有房贷未清偿的房产分割应以房产实际价值为基础。通过双方协商或委托评估,确定离婚时房产价值后,应当以总价减去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作为可以分割的价值,由获得房产一方支付另一方该价值的一半作为分割款。剩余的房贷利息对应剩余房贷本金,是使用银行资金的成本,取决于使用银行资金时间的长短,可以提前清偿或按原有方式继续偿还,具有不确定性,不应在房产价值中去除。 其次,离婚时尚未偿还的房产贷款本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房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应当对债务分担作出实体处理,否则不利于纠纷的实质解决,较为妥当的方式就是将未还的贷款本金在房产价值中扣除,剩余价值进行分割。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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