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意外事件致人损害的处理

2021-03-12 291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因为意外事件造成损害,表明当事人没有过错。意外事件作为免责事由,仅适用于过错侵权、不适用于无过错责任。 意外事件须符合以下要件: (1)意外事件是不可预见的。 (2)意外事件属于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原因。行为人已经尽到了他在当时应当和可能尽到的注意义务。 (3)意外事件指偶然发生的事件,不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