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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生二胎有补贴吗?

2020-10-03 815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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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女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产前检查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贴。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是以参保人员所在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含补缴基数)除以30计算(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月数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通俗讲也就是生孩子的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标准结付。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怀孕后流产、引产的,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但可以享受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参保人员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标准为700元;生育分娩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标准为1000元。于生育次月底前网上支付给参保人员市民卡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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