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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与计税所得额的区别

2020-12-22 1,157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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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应纳所得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所得税率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所得额:是纳税人按“应纳税所得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额。应纳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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