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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张三的照片放到李四的名字旁边属于侵犯了什么权利

2021-04-29 8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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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把张三的照片放到李四的名字旁边,属于侵犯了人格权。法律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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