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军人申请结婚需要什么材料

2021-03-28 319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1.申请结婚报告表,一式三份,一份政治部门留存,一份入档案,一份计生档案使用。填写双方相关内容,双方签字按手印,支部意见及书记签章(申请人为书记的为副书记签章),上级单位意见及领导签章,政治部门批准意见及盖章。 2.结婚函调报告表,填写女方相关内容,如女方有工作需盖所在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乡镇街道以上单位的公章。 3.女方未婚证明(当地民政局出具)。 4.女方未孕证明(三甲以上医院出具,尿检单子即可,最好有章,10日内)。 5.女方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以及女方本人页)。 6.女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女方户籍证明(派出所可出具,主要留作支部书记审查女方信息用,最好有)。 8.男方审档证明(士兵为军务,军官为干部部门出具,主要证明年龄户籍以及婚姻状态等内容)。 9.男方士兵证/军官证复印件。 10.男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1.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表。 12.支部证明(证明经支部审查,申请人双方年龄,证件号,户籍等内容,盖支部书记章)。 13.女方直系亲属政审材料,户籍地派出所可出具(依据军人所在单位需求出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