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针对给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按哪种形式进行支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 1.因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工伤后无法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的。 4.企业进行重整需要裁员的。 5.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有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除外。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