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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留有遗嘱,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奶奶平时由我家抚养,可是房子是爷爷的名字,怎样办理更名?

2019-04-01 08: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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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4-01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下遗嘱处理财产及处理相关事项。《继承法》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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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其他户口的,父母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当地工作、生活,在当地上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所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爷爷奶奶的房产证可以加孙子的名字。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看孩子是否成年,未成年,需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孩子合法监护人一起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和两位老人一起办理。办理方式是,老人把自己名下房子产权一部分赠予或是买卖过户给孙子,使得孙子成为房产共有人,就可以办理孙子姓名加在老人房产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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