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什么情况下能认定工伤不能认定工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依照相关规定,职工因以下情形而导致工作中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杀或者自残。以上情形在《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条例》中均有规定,应明确的是,但凡存在以上情形,即使符合认定工伤的其他规定,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或因履行职责被暴力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合理范围内非因工作原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见义勇为的,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