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安排加班应按规定支付节假日期间加班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享受三倍薪酬。那么,这个法规如果与用人单位的制度性规定发生矛盾该将如何处理呢?在餐饮等服务行业节假日加班已经成为惯例,有的单位会在节假日前后安排员工调休、补休,从而冲抵加班费,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定休假节日加班,能否通过日后的补休来弥补,而不支付加班工资。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而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因此即使补休,员工仍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针对还有法定假日也不给放假,但也不给加班费。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保护我们的自身权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违法,法定节假日特指法律规定的特殊假期如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应当给与员工休假,但企业因自身需要需要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当日工资300%的待遇,且法定节假日不得以调休解决,双休日调休除外。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的做法,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发被克扣的加班费;也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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