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产假工资规定2016年的问题,首先要了解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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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一、产假,工资按照月平均标准发放。 产假98天,部分地区额外具有30天奖励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1、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员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2、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1)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高于生育津贴,按照产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归用人单位。 (2)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按照产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下发后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余部分归用人单位。 二、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放。 经过医师开据证明,员工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三、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放。 怀孕7个月以上,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工资按照员工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放,延长期间按照七成发放。 生育后,员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发放,延长期间按照70%发放。
退休人员工资最新标准是:退休职工符合规定缴费年限的,每满一年,每人每月退休工资增加两元;符合国家规定的边远地区退休职工,每人每月再增加五元;年满70岁未满八十岁的退休职工,每人每月再增加二十元,年满八十岁的退休职工,每人每月再增加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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