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三个月产假奖励。用人单位违反计生条例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河南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8,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河南省二胎产假是18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河南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三个月,即9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河南在此基础上增加90天,共为188天。
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即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的产假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