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如何与租客协议 1、公司先通知业主。 2、有租约物业在出售的过程中,原来房源的租客必须签署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否则原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 3、如果租客没有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书,房地产经纪人应该和业主一起与租住客户协调——态度必须温和,告诉业主不要刺激客户,以免租户产生逆反心理。 4、礼貌的告诉房源租户,该物业已经售出,如果租户需要继续租用,将帮助他和新的业主协调,在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让他重新签署协议。 5、如果租户不同意协议续约或者新业主不愿意续约给租户的话,房地产中介要根据租户的具体要求,尽快帮助他需找符合他条件要求的相似物业,解决他的问题。【注意】如果租户没有提到“优先购买权”的事情,房地产经纪人不要提醒他,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只是告诉他,因为业主更换,所以需要租户配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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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名称或姓名、具体情况、地址和联系方式;2、合同中标的为房屋,价格是最重要的条款;3、交付方式,包括出卖人交付和受买人支付的方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应说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4、合同生效时间应在合同中约定;5、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和支付。
租房协议包括的内容有:房屋租赁人的姓名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以及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押金的数额,租赁的用途和房屋使用的要求,以及房屋的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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