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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同住同住人可以享受什么权2.外婆是否有权利要求舅舅及舅妈搬出此屋3.目前此使用权的承租人是否有继续居住的这里的权利(产权人名单上没有.谢谢

2019-06-21 00: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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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红律师

2019-06-21 回复

专业分析:

买卖出粗屋注意的问题 要明确的约定交房的时间和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不要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简单的约定,租赁合同终止后,卖方交付房屋。还要约定卖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因为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以各种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这一点我们要注意。 要明确约定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如果承租人未腾退房屋,卖方负有请求承租人腾退房屋的义务 因为就租赁合同而言,卖方是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租赁合同的相对人;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卖方有按期交付房屋的义务。 要明确约定买方保留一部分购房款,待房屋交接后再支付 因为卖方办理完产权过户后,可能人都很难以找到,但是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卖方的多项义务尚未履行。 未来购买出租中的房屋要分清房屋出卖行使的是所有权,房屋出租行使的是使用权,这两者并不冲突。另外,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出租和房屋买卖的关系,以及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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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是否属于同住同住人可以享受什么权2.外婆是否有权利要求舅舅及舅妈搬出此屋3.目前此使用权的承租人是否有继续居住的这里的权利(产权人名单上没有.谢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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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否有居住权是看老人在世时是否为该人设定居住权,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通过合同和遗嘱设定,粗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同住的人是否有居住权,应当看老人是否为其设定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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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如果在居住权期限内的,仍然享有居住权。但只能由当事人享有,其配偶不具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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