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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人是否有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权利

2022-04-26 18: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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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6 回复

专业分析:

1、同住人是没有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权利的。 2、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拥有有限产权,其产权份额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购房价格占相同地段、质量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在《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中约定,并在房地产登记信息中予以载明。 3、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擅自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设定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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