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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前买房70多万,房产证没办。是否还是我个人财产?如果算我个人财产该如何办理?是否她也分我财产?

2019-12-03 11: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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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03 回复

专业分析:

个人财产,以婚内个人财产为例,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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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然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应为结婚而变成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将对方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的行为视为是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不再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婚前买房下列情形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一方全额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前一方买房,支付首付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约定为个人财产。 5、一方婚前买了房,婚后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配偶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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