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携带双方(卖方如已婚需夫妻双方到场并携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产证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和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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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如果是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该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权证 4.原购房的复印件以及原购房合同 5.房屋的共有产权人的声明 6.结婚证的复印件 7.产权人的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资料 10.买卖合同
二手房过户需要资料如下: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2、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交易核准证明; 4、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5、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6、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 7、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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