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主要有以下四个步骤:(一)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二)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三)立契过户。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四)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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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如果是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该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权证 4.原购房的复印件以及原购房合同 5.房屋的共有产权人的声明 6.结婚证的复印件 7.产权人的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资料 10.买卖合同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评估房产 4、办理贷款 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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