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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

2022-11-21 08: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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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21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您的描述,您在没有事前通知,也没有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对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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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工伤职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或者是劳动能力鉴定下来确定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员工工伤后医疗期结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工伤治疗和认定期间,单位不能单方面辞退。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的,员工一般不可以获得赔偿,但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该辞退情形属于无过错性辞退,员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的,可从公司处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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