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针对年假未休有什么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2年都没有休过年假,用人单位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应当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标准为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单位只有在因为工作安排不能安排年休假并且经过职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年假未休在第二年可以申请补休,第三年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超过时间期限的请求补偿的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一般年休假的工资补偿是这样的,没休假的天数按照日工资的200%来支付补偿,正常的工资还是照发。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己不休假的,单位不需要给予补偿,只要按照平时正常发工资即可。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