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间借贷最高人民法院怎么判

2023-07-25 18:24:34
推荐答案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25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因此,已归还借款部分,扣除应付利息后的余额,应当抵充借款本金。 借款案件中,借款人在出具借条时,可以一并在借条上约定优先偿还本金。如果未约定本金和利息的偿还顺序的,视为优先偿还利息,后付本金。

展开更多

针对民间借贷最高人民法院怎么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房屋抵押物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刑标准是:看民间借贷中的抵押合同是否成立;贷款人是提供借款的人,其对抵押物只享有优先受偿权;贷款人擅自出售抵押物的,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起诉后,由法院判决。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