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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8 回复
根据《保险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所确定的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同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规定的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调整幅度较大。 《解释》在2004年05月01日正式实施后,社会各界和保险业对2004年05月01日以前签发的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赔偿处理方面产生了分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对此问题很关注,保监会办公厅并就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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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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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第六条又规定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同规定驾驶员饮酒造成保险车辆,人员财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在此只要饮酒,不管多少,一律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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