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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名

2019-05-05 14: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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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厚仁律师

2019-05-05 回复

专业分析: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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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父母离婚后,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或者成年子女同意变更,其他情形均不可以改变原用姓氏。即使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无权擅自更改。如果一方擅自变更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恢复原来的姓氏。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因此,子女的名字是可以更改的,但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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