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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2022-10-29 14: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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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9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我的解释: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除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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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如果是因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而终止的,劳动者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终止劳动合同后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但劳动者选择不续签。 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则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由于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提出不续签,或者单位提出不续签的。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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