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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情形

2023-02-21 11: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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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1 回复

专业分析: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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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是的,房屋转移登记简称过户,过户手续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过户时,不仅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证明等,另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契税、登记费、个人所得税、工本费等费用。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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