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机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事项,并确保及时更新:(一)信息处理操作的目的、收集信息类别及用途;(二)信息的收集规范和披露时限;(三)信息披露的接收者或接收者的种类;(四)获得信用报告、信用评分和信用评级等的方式及收费标准;(五)异议处理程序;(六)依法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征信机构从事信用评分业务、信用评级业务的,还应当公开其信用分数或等级的划分及含义、评分和评级程序、方法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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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只有经过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会采用短信通知的方式。法院开庭前,会通过书面送达开庭通知。一般情况下,法院开庭不会以短信形式通知。若是案件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话,法院可能会以短信、电话、传真的形式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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