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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3-08-19 10: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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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19 回复

专业分析:

公司因该在破产前都把类似问题解决了,产假结束后找源公司负责人就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和第46条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故用人单位出现上述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后,亦应终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依据规定支付女职工经济补偿金。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出发,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女职工三期内的生活费、产假工资、生育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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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企业不可以在员工休产假的时候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怀孕期间的员工的,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不论员工是否怀孕,不用支付任何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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