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所购买的房屋还未取得预售证,所以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您可以要求开发商向您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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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又称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的费用,了解物业费包括哪些内容以及如何计算物业费,不仅可以维护业主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可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上诉费用收取的方式: 1、如果是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用交纳受理费。 2、如果是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离婚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三百元,侵害人格权案件每件交纳一百元至五百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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