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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附着物的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

2023-06-14 22: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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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4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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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由相关规定可知,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是归附着物所有者的。在具体实践中,又分两种情况: (1)地上附着物是土地承包人自己建设或种植的。这种情况下,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直接归承包人。 (2)地上附着物不是土地承包人自己建设或种植的。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遇到土地征收,原承包人与承租人、转包人常会因为附着物补偿归属产生纠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应当归创造附着物的人所有。比如,地上农作物是承租人种植的,该部分的补偿款就归承租人所有。地上简易看守房是发包人建设的,该部分的补偿款就归发包人所有。 因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属产生的纠纷,法院在审判中也是根据附着物产生的时间,划分补偿款的。如果应属于承租人的补偿款发放给了承包人,承租人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比如,在张永定与张亚林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就是因为征收方将承租人种植的玉米的相应补偿款发放给了承包人。法院认为,被征用土地在丈量时生长的玉米系承租人种植,相应的补偿款应归承租人所有,承包人领取补偿后占有的行为,没有合法依据,属不当得利,应向承租人返还补偿款。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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