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不存在安家费之说,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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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因工伤医疗费和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工伤认定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不同: (1)一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所得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所得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所得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所得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5% (5)五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的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所得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 (6)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所得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 (7)七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者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者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9)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者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者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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