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当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偏好应当至少每年审议一次。(二)监督高级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三)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定期获得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其重大变化。(四)审批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五)其他有关职责。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其部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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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流水帐异常肯定会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只要银行流水是合法的就不用当心。 银行流水太大容易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会认为有洗钱的嫌疑,但如果用户的转账的收入是合法的,那么不用担心,这是银行的正常操作,因为个人银行卡转账频繁流水大的情况对于很多大的网店卖家是很正常的情况。 如果用户的转账收入是不合法的,那么如果被监控部门查找到相关数据,便会有执法部门上前来询问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商业银行被接管的前提是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对银行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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