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当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偏好应当至少每年审议一次。(二)监督高级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三)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定期获得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其重大变化。(四)审批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五)其他有关职责。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其部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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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开户及开通电子银行的缔约环节,银行应当尽到合理的风险提示义务。 第二,在网上交易的履约环节,银行对于交易过程中发送业务短信等环节应当留存相应的记录。若银行未能本着维护储户资金安全、及时解决纠纷的态度积极调查取证,最终导致其举证不能,则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第三,在储户提出疑问时的咨询环节,银行应当提供及时、全面、可靠的安全指导和解释说明服务。
第一、在开户及开通电子银行的缔约环节,银行应当尽到合理的风险提示义务。 第二、在网上交易的履约环节,银行对于交易过程中发送业务短信等环节应当留存相应的记录。 若银行未能本着维护储户资金安全、及时解决纠纷的态度积极调查取证,最终导致其举证不能,则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第三、在储户提出疑问时的咨询环节,银行应当提供及时、全面、可靠的安全指导和解释说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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