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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者经济赔偿

2022-11-24 10: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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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24 回复

专业分析:

孕期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2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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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法定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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