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的原因应该由谁举证?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发生的争议,是一种隶属关系的争议,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作出决定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要求其举证证明其作出的行为是合法的。 2、因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拖欠职工福利待遇、拒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等发生的争议,是一种由人身依附关系引起的争议,也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要求其举证证明其没有拖欠工资、福利待遇或依法提供了劳动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劳动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入职、辞职及解除合同的原因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双方均无法证明自己的主张,鉴于双方当事人均无意继续存续劳动关系,一般视为由负有管理责任的公司一方提出,并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针对离职员工该如何举证原因?,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员工想举证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考勤卡、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记录等举证确认,同时在和用人单位日常交涉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录像,以证明双方劳动事实的发生。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