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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4 回复
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的财物的,对于此类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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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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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主观恶性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全额赔偿。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应部分赔偿。如果劳动者的一般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则无须赔偿。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若劳动者故意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劳动者重大过失造成单位损失的,则根据劳动者的过失程度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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