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 因此,你的情况属于那一种情况,我也无法确定。如果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话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那么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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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1、犯罪主体限于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发名字哦额客体是国有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方面存在因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事业单位严重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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