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中,一般业务员并不需签订竞业协议,但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并不受保密时间的限制,一旦泄露企业机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订竞业协议人员限制时间最高为离职后两年,在限制时间内原服务单位需给予一定补偿。 请注意,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是两个概念,但一般在签订竞业协议时会附带签订保密协议。
针对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如何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竞业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