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奖励费按下列规定发放:(一)夫妻双方均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 (二)夫妻一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另一方无从业单位的,由有从业单位的一方全额发放; (三)夫妻双方均属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其奖励费列入市、县(区)、自治县预算,由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分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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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新规定有:在国家提倡-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开始的那个月到子女十四周岁。每年都会发放独生子女的保障费用六十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三十元。根据地区不同的一些情况,发放独生子女的费用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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