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中国企业法人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提交哪些申请书?

2020-05-05 21:59:59
推荐答案

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5-05 回复

专业分析:

1、《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申请书》(见附件2) 2、《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申请书》(见附件3) 3、《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见附件4) 申请人向我部提出申请,应如实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或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五、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外国国际海运辅助企业依法在中国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名称或首席代表的,应填写《外国(境外)水路运输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备案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交《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在变更后15日内向我部备案。 六、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申请者应依照《条例》和《细则》的规定,向拟经营业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办理登记,符合资格条件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样本见附件6)。

展开更多

针对中国企业法人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提交哪些申请书?,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杨怀春律师

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

有资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具体如下: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公民和中国法人,无论其住所或营业所是否在中国;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者有真实营业所的外国法人、非法人单位;与中国签订《利益合作条约》的其他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在国有长期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居民或者单位。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经2008年5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2008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经营资质条件、经营资质审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6章40条,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