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责任承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破坏高速公路是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用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维修。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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