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职责: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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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职责是: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董事的义务是: 1、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的义务; 2、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3、自己权限范围内行为的注意义务; 4、竞业禁止义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因此董事会的很多重要职责都是围绕股东会展开,包括召集股东会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此外,董事会也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例如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以及与财务有关的预算和决算方案等,都由董事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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