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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费属于员工的劳动报酬之一,是员工的合法收入。 企业应当在每个工资结算周期结束后支付员工工资,不管该员工是否仍是本公司员工。 如果员工离职时工资结算周期没有结束的,则员工完全有权等待该工资结算周期结束后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但是,年终奖应当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双方如果约定了年终奖单位就应该支付,没有约定单位可以无需支付。
奖金不能代替加班费。用奖金代替加班费是违法的,虽然奖金和加班工资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但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违反工作的标准: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安排补休;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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